本來因為一單民事清盤案件,需要陪同客戶到對家的辦公室查閱文件。無奈雙方積怨已深,仇人見面當然分外眼紅,結果警方到場,民事案變刑事案,一行人分兩架警車,浩浩蕩蕩到元朗警署一遊。
到達時看到「臭格」坐滿了人,都是些十多歲的年青人,高談闊論,吃完的飯盒跌滿一地,像在開 party 般。後來與警員閒話兩句,才知道原來他們全是前一晚在一間卡拉OK因 K 仔而被拘捕的。這時才記起,當天的報紙頭條不正正是這單案件嗎?
再看報導,男男女女總共 22 人,年齡由 16 至 24 歲,警方檢獲了 10 克 K 仔及 10 克可卡因,部分男子有黑幫背景,全部人涉嫌吸毒及藏毒被捕,通宵扣查云云。
通宵扣查?所以我在第二天的五時多,還碰得上他們。
由晚上七時多開始,開始有人保釋外出,猜想應該是大佬男友們陸續籌到所需的保釋金吧。
他們聚集在報案室內,各人都拿著電話,向友人報告戰績,接著趕緊補妝,變回那癲倒眾生的萬人迷。大約個多小時後,大家終於盡興,一伙人再到下一站狂歡。
沒有一點緊張,不見些微不安。悔意嘛,裝都懶裝。
我不信教,也想為他們祈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