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鄧玉嬌案外,近日見了光的便該是劉曉波案吧。
劉先生過去二十年來一直在報章、雜誌、互聯網上撰寫文章,要求中國政府保障公民的自由和人權,開放報禁及解除新聞封鎖,甚至開放政權。
難得中共寬宏大量忍了二十年,劉先生竟還不識趣,去年底跑出來發起「零八憲章」行動,邀請學者及知識分子聯署,敦促中國政府尊重人權及言論自由。自己一人說三道四已夠「不該」,還去發起運動,顛覆政權,這可把中共惹火了,不做點事給外人以為是病貓可伐不來。劉先生嘛,當然即時被拘捕。
在國際壓力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只好從那三兩個標準答案裡找一個來回應,說道:「中國是個法治的國家,將按法治原則處理劉曉波的案件」云云。
有論者認為這是睜著眼睛說謊,因為「單單是拘捕劉曉波先生已缺乏法律依據及基礎」,而「發表這些言論或批評是憲法保障的權利,是劉曉波作為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故「不應受到政府侵害,更不應因此而被追究或拘捕……毫不尊重公民的憲法權利。」
唉呀老兄,在中國,政治開放從來都只是說說矣,不是天真得以為會認真落實吧。
再說,現在控罪是顛覆國家(也即是任他怎樣說,咦,有點像美國近年的反恐法例呢),發起聯署,在中共的標準下已足夠入罪有餘,不斬頭也得抄家充軍,老兄不是要中共等劉先生組成反抗軍才出手吧。可見,外交部發言人原來並沒有亂說呢。
知識分子重理念原則,一般人民看飯碗錢包,所以當年鄧高祖小平下令經濟開放,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實在英明。富有的人生活安逸,作反的原動力低了而成本變高,自多站在政權的一方。鄧沒有說要讓全民有書讀,這以夷制夷之法不可說不厲害。相比起董縣令建華的教育八萬五,搞得自己頭痛又腳痛,兩人功力相差之大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