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書

在我書桌的一個角落,放着三本正在看的書;一本看了一半,另外兩本則只看了個開頭。而這三本書,在這個角落,已經足足兩年了!

自己從小便喜歡看書。

還小的時候,看的當然是兒童圖書如【兒童樂園】、【占美樂園】、【老夫子】之類的讀物。

長大一点之後便開始看【龍虎門】、【李小龍】之類的武打漫畫。

真正有密麻麻的字的書,是我在五年級的時候隨家人去上海,外婆給了我十元外匯券,在路邊買了一條冰棒之後,走到友誼書店買了十多本【10萬個為什麼?】才開始的。記得那時候甚至沒有膠袋,是用麻繩綁着兩幢書讓我取走的。

現在回想,那時候究竟那些書是否已經用殘體字,我已記不起來。不過我記得那時候曾經要求我在上海的堂姐為我寫了一個正殘對照表,那推論這些書可能已經用殘體字印製的了。

看書的習慣雖然一直維持,但最近十多年看書的時間也着實變得越來越少。

二十多年前開始使用第一代的電子手帳,便開始在綠色螢幕的手帳上看書,不過那時也只限一些舊書,自己在網上找到舊書的文字版檔案上載到手帳上去看的。電子書這東西,還要多等十幾年才開始慢慢普及。

就算電子書普及了,我還是沒有認真地投進這個領域。一直以來,我仍然是購買實體書的,只是看書的時間越來越少,睡前躺着看書還是拿手機看電子書比較方便,所以看實體書的時間,幾乎就只有在飛機上了。

第一次買電子新書,其實只是在來英之後這兩三年的事。想看中文書的話,還是買電子書比較方便,從台灣訂購郵寄過來,實在太不化算。而且現在也不用特意去買一部閱讀器,免費下載手機 app 便可,所以才買了第一本電子書。

現在也極少機會坐飛機,打開實體書的機會,已經接近零。

上次去冰島,便把一本長期放在背囊幾乎遺忘了的輕便小書看完,那本書我應該花了超過四年才看完,雖然已經看了一大半,但在過去四年,我就只飛過兩次。

這個情況我看不見有任何改變,也不知道這三本書,還要在這枱角呆坐多久。

搭訕

看日本劇集和動漫,總給我一個印象,搭訕似乎是一種頗為常見的行為。

儘管日本人社交上一般比較拘謹,與不認識甚至不太熟的人也慣常保持較大的距離;但有時,甚至可以會看到有些女生會覺得,儘管自己不喜歡,但如果自已從來都沒有被搭訕過,可能心底裡會覺得是一種小恥辱。

其實在新宿、原宿、涉谷等地方,我也曾親眼看見過有女生被搭訕,只是不是知那男人是否 AV 星探還是附近娛樂場所的人。

在西方國家,搭嘴卻是十分常見,他們並不是因為對你感興趣,或者想認識你,反正就是「搭嗲」一番,說完便各行各路。

作為一個華人,我便極少會主動搭嘴,但被人家閑談上幾句,甚至聊上十來分鐘的,卻也試過許多次。

看來至少在西人眼中,我一個人的時候的樣子,並沒有那麼可怕。

存在感

人的一生,總會遇到過無數人,有些人很容易讓人記得,不一定是因為特別俊美,總之就是很快便讓人記住。也有些人在相處一段時間之後,就算不認識,正常也不會忘記,例如大企業裡其他部門的員工,甚至每天早上巴士站碰見的那幾個路人。

但不知道你有沒有留意到,世上有一些人,就算你跟他做了幾年同學或者同事,竟然還是對這個人沒有什麼印象,就算在路中碰見,也極有可能認不出原來是多年的同事,頂多只是覺得有點臉熟而已。

當然如果你說沒有留意到這種情況,可能正正是因為你並沒有留意到,曾經有這樣的一個人存在過。

記得多年前看過的一部韓劇【這個俊瓜】,當中的男主角中學時的花名便叫「可有可無」,在校友聚會竟然沒有人認得他是誰。

不久前的另一部韓劇【我的出走日記】,女主角少年時便被稱為「被跳過的人」。

她其實很漂亮,但就是那種不能讓人留下印象的人。

她的前男友便這樣形容她:「她各樣都很好,很漂亮,但就是有一張會讓人忘記的臉」。

她自己也清楚明白,「我一定是被忽略,或是下意識被掠過的人。」

她甚至自嘲說道:「我跟自己說話,竟然也用敬語!」

看來,把她掠過的人,甚至包括了她自己。

那又怎可能要求別人記得自己?

另類代溝

記得幾年前,有一位年輕朋友對我這樣說:「你們這個年紀的人,好像很多都走路時都腰骨挺直,坐下的時候又通常會翹腳,吃東西不發出聲音,是什麼原因?」

先不和他計較什麼「我這個年紀的人」,翹腳這回事我還真的沒有留意到;至於吃東西不發出聲音,似乎也未必與年齡有關係,眼見許多中老年人吃東西時還是會發出頗大的聲音,看來應該視乎個人多於年齡層的關係。

至於站立時腰骨挺直,我倒是有留意到。許多年輕人雖不至於駝背,但站姿總是東歪西倒,坐著的時候也像中了化骨綿掌一般的軟軟攤在哪裏,我這個年紀的人看着,實在有點不爽。

至於為何如此,實在想不到答案,只好說是另類代溝。

又說天氣

上星期剛說完天氣普遍陰暗、下雨頻繁,這星期便迎來了連續幾日的好天氣。雖說中間仍然會夾雜一兩場小雨,但整體來說,仍然是看得見藍天,甚至陽光普照。

溫度雖然仍然在十度上下,但中午有時候還是能回升到 14 度左右,再加上如果有陽光的話,其實頗為舒適。

當然回想在香港的時候, 14 度這種氣溫算是頗冷了,一看到 14 度,什麼大衣羽絨頸巾手套都已經通通出爐,女孩子更會穿上毛毛鞋,和現在路上看見的英國人,已經穿得像夏天一樣,實在相映成趣。

今天凌晨還開始了夏令時間,夏令時間?活像已經到了夏天似的。

天氣好,自然更加有興致留在室外,也把握機會踩一下單車。

真期待日照長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