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佛山兩歲女孩悦悦被車撞倒,在數分鐘內再被第二輛車輾過,其後足足有十八個路人行經看見卻視若無睹,最後才得拾荒老婦施援手將悦悦從路上抱回路邊。
這件事在國內固然引起極大的回響,電視報章都在大力鞭撻那些見死不救的人,網絡上的更是喊打喊殺了。
連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也發公告呼籲「請停止冷漠」,邀請市民参與「倡導見義勇為,用正義和良知温暖社會」活動。
事件就是在外國也被廣泛報導,甚至以專題討論之。國內反應當然是忿怒那十八個人連累中國人在外人前丟臉。
幾天來這件事也不停的被評論分析,本也不打算再寫些什麼,但見評論多只集中在法律和制度層面看這事件(如幾年前一法院判令救人者反要賠償,內地並沒有強制購買第三者意外保險的規定,交通事故刑責太低等),遂想從另一角度説上幾句。
中國自來並無正式的宗教信仰,不像西方國家有基督教,中東有回教,東南亞有佛教。中國雖也大有人拜佛,卻不是信奉佛教,而是不自覺地奉行儒家的一套思想。
有些價值在西方是千古不移的。真、善、美、正義、平等、公正等,都深植在民族個人的價值觀裡。當然不是説每一個人都對此信奉無疑,但整體上人民還是相信這些理念是高於一切的。
反觀中國便沒有這些了。和基督教不同,儒家是「人」的思想,不是天的信仰。尊崇的價值是禮,是孝,都是規限下級對上級的行為態度,是為人倫。
但既然這些並不是刻在石上,來至上天的普天價值,行為自然會隨年月改變。好處是不會食古不化,可以靈活處事。
因此西方人喜談原則,朋友親人一視同仁,公事公辦。中國人則以實際情勢為準,關係為領,以什麼手段達到目標並不十分重視。所以西方人有什麼「不自由無寧死」、「不能以善心做壞事」,但中國人則會説「好死不如歹活」、「英雄莫問出處」。
馬路上交道正是一大寫照。西方人會在紅燈停下來,班馬線前讓路予行人,但在中國的卻奉行一種混亂的秩序,人和車在一種不用明言的默契下,互不相讓但又互不相干的情況下共存,反正交通燈是什麼顏色沒有人理會,也不要去把燈號當真。
所以中國人做好事幫助別人,考慮的是實際情況,如有任何類型的危險,如被屈之類,便要三思了。反正,那小女孩不是自己的。這個險犯不著去冒。
事實上,撞倒女孩的司機面對訪問時便説,他是一定要走的,停下來進牢了,誰照顧他的妻兒子女。他還説,他相信其他人也會像他一樣的逃走。
他這樣説當然被人群起而攻,但説實在,如果沒有人看見,雖然心中有愧,衡量過後會逃的未必是少數。
比較起在西湖那個想也不想便跳下水救人的美國遊人,中國人,背負太多了。老總是你先上,我鼓掌。
什麼時候,我們都能像他們般,天真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