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

上星期某一天的下午,氣溫突然間便轉熱了。

當天我沒有看天氣預告,沒有留意熱了多少,但至少體感上差了 10 度以上。

本來這並不罕見,英國天氣多變,今天熱了,多半晚上又轉冷,第二天早上還是要穿羽絨。

但這次不同是,天氣竟然晴朗了一整週,而且每天都能見到太陽,氣溫保持2 0 度以上。突然間發現,原來夏天並沒有悄悄的到來,而是當你發現的時候,它早已經安坐客廳中央了。

碰巧轉熱那一天身體開始不適,體感較冷,便沒有太過感受到溫度上升。

說到不適,患了兩天感冒,然後便一直在咳嗽,弄得覺睡不好,腹肌也出來了,也沒有胃口吃飯,結果幾天下來都只喝罐頭湯,想不到 4 天之後竟然瘦了 4 公斤,令許多女性朋友羨慕不已。

登記選民

5 月 2 號是地方選舉的日子。

因為中間有過一次補選,來英三年,我已經進過投票站四次了。

今次我所處的區,規模比較大一點,因為是三合一選舉,除了地方政府議員之外,還有地方市長,和大曼城區聯合市長。

不過所謂規模大一點,也僅在於有三張選票要填,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分別。

還是那個票站,還是那個安排。

他們不會有街頭活動,亦不會拉票,甚至郵寄宣傳單張也沒有,你就只是靠官方寄來的小冊子,看一下候選人的資料。

最近有報道稱,雖然港人團體報道來英港人投票率高達七成多,但在英國議員的數據中顯示,港人其實並不積極登記做選民,更遑論投票了。

很明顯,港人團體的調查樣本存在偏差,會回答的都是一些比較政治積極的港人,不投票的,可能根本就沒有收到問卷,收到也不會回答,導致調查結果並沒有反映真實的情況。

就算只是自己認識的少數港人,似乎也沒有去投票,當然我也沒有問他們為什麼不投不登記。

究竟為什麼港人不積極登記做選民?可能他們覺得有點事不關己吧。

但我覺得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就算你的一票不能左右大局,但當政黨數據顯示港人積極投票,那十多萬票就不可能被忽視,也就變成了一個可爭取的票源,這亦代表不論地方或國家層面,多多少少都會影響有利港人的議題和政策方向,就算你不把票投給他們,他們也會嘗試爭取你的票。

不要覺得這是自私的行為,投票本來就是選一個自己喜歡的,對自己更有利的議員和政黨。

所以不論你打算怎麼投,投給誰,請去登記做選民,花幾分鐘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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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

香港人出名說話直接,有時候連香港人自己也會受不了,所以我常常聽到台灣朋友會覺得香港人說話實在太直接,給人很兇的感覺。譬如說他們建議去吃雞煲,台灣人如果不想吃的話,會說好啊,我也想吃雞煲,但我聽說近來有一家滷水店也十分好吃,要試一下嗎?這時候台灣人會心領神會,知道對方不想吃雞煲。

但如果問一個香港人的話,他大概會直接說:「不要!」

對於香港人而言,完全沒有不禮貌的意思,只是香港人講究效率,總會覺得轉彎抹角很無謂,十分浪費時間,所以只會直接說不吃,也會期待別人會直接說出所想,不要猜來猜去。

台灣人這種婉轉的態度學自誰呢?自然是日本人。

日本人間接曖昧的說話方式,可說舉世聞名。因為他們總會盡量避免衝突,所以就算罵你,也是笑着兜一個大大的圈,日本人聽了當然明白,但對於一個外國人而言,我相信許多時都會對這種模糊的說話感到莫名其妙,完全 get 不到要點,甚至往相反的方向猜想。

這種曖昧態度,也可見於許多地方。例如色情事業,日本法律是禁止的,所以他們便創造出「自由戀愛」這回事。你在店消費耍樂,自然沒有問題,離開店後是因為你們突然間相戀了,男女朋友開房自然也沒有問題,開完房之後又發現原來性格不合分手,自也非店家可以干預。

日本亦禁止賭博,但彈珠機店到處都是,難道彈珠機不算是賭博嗎?還真的是,因為彈珠遊戲,贏了也只是贏了一些鐵珠,沒有涉及金錢,自然不算賭博;不過彈珠店旁永遠有一家小店專門收購鐵珠,這間店只是收購鐵珠,自然也與賭博無關;然後又有另外一家公司會和這小店收購鐵珠,這間公司背後當然與彈珠店有關聯,但法律上卻是完全無關的兩家公司,這樣三點聯營,便避開了法律規範。

又日本 AV 事業世界知名,但「打真軍」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他們便想起打格仔,不是因為要由四級變三級,而是要製造一種曖昧。因為看不清楚,他們便可以推說那只是「就位」,靠拍攝角度造成的錯覺,男女演員並沒有真槍實彈做起愛做的事。

儘管全世界都知道,開房、賭博、打真軍全都做了,但就是這一種曖昧,令官方可以「隻眼開隻眼閉」。

當然因為有這種曖昧的作風,某些事卻非得拿出來說清楚,例如表白。

對於香港人而言,兩個人走在一起,多數是心領神會,自自然然的走在一起的,但對於日本人而言,就算親過吻過拖過手仔,如果你沒有正式告白,當面說一句「我喜歡你,請跟我交往」的話,這個關係永遠都定不下來,而只會停留在「讀空氣」的階段。

曖昧有時有它的好處,直接了當也不一定只有缺點,只是在不同的文化底蘊下衍生出來的結果而已。

看書

在我書桌的一個角落,放着三本正在看的書;一本看了一半,另外兩本則只看了個開頭。而這三本書,在這個角落,已經足足兩年了!

自己從小便喜歡看書。

還小的時候,看的當然是兒童圖書如【兒童樂園】、【占美樂園】、【老夫子】之類的讀物。

長大一点之後便開始看【龍虎門】、【李小龍】之類的武打漫畫。

真正有密麻麻的字的書,是我在五年級的時候隨家人去上海,外婆給了我十元外匯券,在路邊買了一條冰棒之後,走到友誼書店買了十多本【10萬個為什麼?】才開始的。記得那時候甚至沒有膠袋,是用麻繩綁着兩幢書讓我取走的。

現在回想,那時候究竟那些書是否已經用殘體字,我已記不起來。不過我記得那時候曾經要求我在上海的堂姐為我寫了一個正殘對照表,那推論這些書可能已經用殘體字印製的了。

看書的習慣雖然一直維持,但最近十多年看書的時間也着實變得越來越少。

二十多年前開始使用第一代的電子手帳,便開始在綠色螢幕的手帳上看書,不過那時也只限一些舊書,自己在網上找到舊書的文字版檔案上載到手帳上去看的。電子書這東西,還要多等十幾年才開始慢慢普及。

就算電子書普及了,我還是沒有認真地投進這個領域。一直以來,我仍然是購買實體書的,只是看書的時間越來越少,睡前躺着看書還是拿手機看電子書比較方便,所以看實體書的時間,幾乎就只有在飛機上了。

第一次買電子新書,其實只是在來英之後這兩三年的事。想看中文書的話,還是買電子書比較方便,從台灣訂購郵寄過來,實在太不化算。而且現在也不用特意去買一部閱讀器,免費下載手機 app 便可,所以才買了第一本電子書。

現在也極少機會坐飛機,打開實體書的機會,已經接近零。

上次去冰島,便把一本長期放在背囊幾乎遺忘了的輕便小書看完,那本書我應該花了超過四年才看完,雖然已經看了一大半,但在過去四年,我就只飛過兩次。

這個情況我看不見有任何改變,也不知道這三本書,還要在這枱角呆坐多久。

搭訕

看日本劇集和動漫,總給我一個印象,搭訕似乎是一種頗為常見的行為。

儘管日本人社交上一般比較拘謹,與不認識甚至不太熟的人也慣常保持較大的距離;但有時,甚至可以會看到有些女生會覺得,儘管自己不喜歡,但如果自已從來都沒有被搭訕過,可能心底裡會覺得是一種小恥辱。

其實在新宿、原宿、涉谷等地方,我也曾親眼看見過有女生被搭訕,只是不是知那男人是否 AV 星探還是附近娛樂場所的人。

在西方國家,搭嘴卻是十分常見,他們並不是因為對你感興趣,或者想認識你,反正就是「搭嗲」一番,說完便各行各路。

作為一個華人,我便極少會主動搭嘴,但被人家閑談上幾句,甚至聊上十來分鐘的,卻也試過許多次。

看來至少在西人眼中,我一個人的時候的樣子,並沒有那麼可怕。

存在感

人的一生,總會遇到過無數人,有些人很容易讓人記得,不一定是因為特別俊美,總之就是很快便讓人記住。也有些人在相處一段時間之後,就算不認識,正常也不會忘記,例如大企業裡其他部門的員工,甚至每天早上巴士站碰見的那幾個路人。

但不知道你有沒有留意到,世上有一些人,就算你跟他做了幾年同學或者同事,竟然還是對這個人沒有什麼印象,就算在路中碰見,也極有可能認不出原來是多年的同事,頂多只是覺得有點臉熟而已。

當然如果你說沒有留意到這種情況,可能正正是因為你並沒有留意到,曾經有這樣的一個人存在過。

記得多年前看過的一部韓劇【這個俊瓜】,當中的男主角中學時的花名便叫「可有可無」,在校友聚會竟然沒有人認得他是誰。

不久前的另一部韓劇【我的出走日記】,女主角少年時便被稱為「被跳過的人」。

她其實很漂亮,但就是那種不能讓人留下印象的人。

她的前男友便這樣形容她:「她各樣都很好,很漂亮,但就是有一張會讓人忘記的臉」。

她自己也清楚明白,「我一定是被忽略,或是下意識被掠過的人。」

她甚至自嘲說道:「我跟自己說話,竟然也用敬語!」

看來,把她掠過的人,甚至包括了她自己。

那又怎可能要求別人記得自己?

另類代溝

記得幾年前,有一位年輕朋友對我這樣說:「你們這個年紀的人,好像很多都走路時都腰骨挺直,坐下的時候又通常會翹腳,吃東西不發出聲音,是什麼原因?」

先不和他計較什麼「我這個年紀的人」,翹腳這回事我還真的沒有留意到;至於吃東西不發出聲音,似乎也未必與年齡有關係,眼見許多中老年人吃東西時還是會發出頗大的聲音,看來應該視乎個人多於年齡層的關係。

至於站立時腰骨挺直,我倒是有留意到。許多年輕人雖不至於駝背,但站姿總是東歪西倒,坐著的時候也像中了化骨綿掌一般的軟軟攤在哪裏,我這個年紀的人看着,實在有點不爽。

至於為何如此,實在想不到答案,只好說是另類代溝。

又說天氣

上星期剛說完天氣普遍陰暗、下雨頻繁,這星期便迎來了連續幾日的好天氣。雖說中間仍然會夾雜一兩場小雨,但整體來說,仍然是看得見藍天,甚至陽光普照。

溫度雖然仍然在十度上下,但中午有時候還是能回升到 14 度左右,再加上如果有陽光的話,其實頗為舒適。

當然回想在香港的時候, 14 度這種氣溫算是頗冷了,一看到 14 度,什麼大衣羽絨頸巾手套都已經通通出爐,女孩子更會穿上毛毛鞋,和現在路上看見的英國人,已經穿得像夏天一樣,實在相映成趣。

今天凌晨還開始了夏令時間,夏令時間?活像已經到了夏天似的。

天氣好,自然更加有興致留在室外,也把握機會踩一下單車。

真期待日照長的日子。

自欺欺人

都已經三月尾了,天氣仍然偏冷,多數時間都仍然在 10 度以下;而且雖然不至於好像兩個月前天天下雨或陰天,但雨水依然偏多。

雖說都已經習慣了,但始終外出不便,既濕且冷,實在有點不爽。

唯一的好處便是讓我找到一個藉口,偷懶了差不多兩星期,夾硬寫一篇短文,胡混過關。

就當是自欺欺人,讓我繼續保持一周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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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ster

在曼城附近的大城市都去過之後,開始轉到較小的城市,在不久前去 Bradford 之後,這天去了 Chester。

Chester 距離曼城 60 多公里,位處曼城與利物浦之間偏南一點,火車行 1 小時,票價來回 15.2 磅。

人口只有 88,000 多,在城市體量排名都不見影蹤。當日目測市內除了遊客之外有許多年老的人,但是呢,學生小孩子也不少,所以似乎也不能算是一個退休人士城市。當然不排除許多成年人都到了附近大城市工作,每日通勤上班,畢竟距離較大城市只有 1 小時車程。

當初發現 Chester 這個城市是因為在這裏有一個 Designer Outlets 購物中心,在地圖上查看一下,發現市中心也有許多古蹟舊建築,所以一直都在我目的地選擇裏面。當然購物從來不是我的首要目的,只是記錄在案,如果真的時間充足,再沒有地方可逛,走過去看看也未嘗不可。

Chester 有一個城牆(就像在 York 的那個),是羅馬帝國佔領英格蘭之後於 70 到 80 年建城堡的圍牆,也是至今在英國保存得最好的城牆。從火車站走進城市便看到城牆了,所以第一件事便是圍繞城牆走一圈,大約 3 公里,每隔一段距離便有一個塔樓,一會兒便回到市中心。York 的城牆亦建於同時,長度亦差不多一樣,看來羅馬人一入主英格蘭便開始大興土木了。


其中一個塔樓叫 King Charles Tower,紀念的是當然不是現任的那位,而是 300 多年前那位 King Charles I。事緣當年英格蘭皇室與國會之間的內戰,國會一方勝利,King Charles I 被處決,而當時 Chester 是站在皇室這一邊的。

除了 towers 沿着城牆也有好幾個城門,看介紹,城門以前都在河邊,原來中世紀時 Chester 是西北部最大的港口,這些城門前面都泊滿了船隻,今天當然都已經變成土地。

既然是港口, Chester 以前的經濟活動亦十分活躍,不知是否為了增加店面面積,市中心的建築都是兩層都對外開放式的。這些建於 700 多年前的建築,至今仍然繼續沿用,稱之為 Rows,是 Chester 的一大特色,想像以前可能有商販在一樓叫賣。



沿途還有 Chester Castle,Eastgate Clock 和英國最古老的馬場等。



St John’s Church 建於 689 年,千多年經歷多次倒塌、重建、再倒塌、再重建。總之現存的狀況就是中間部份完好運作,但兩旁中西翼倒塌部份保留為遺跡。


不遠處有一個羅馬鬥獸場遺跡,原來是最大的出土鬥獸場,原本可以容納 7,000 人,現在的規模當然細得多。

Chester Cathedral 在市中心,始建於大約 900 年,超過一千年了,中途當然經過幾百年的加建改修,可免費參觀, 十分莊嚴華麗。



晚上在唯一還營業的餐廳吃了 fish and chips,啟程回家。